泊頭市2022年第九批次2號地位于滄州泊頭市泊鎮龍屯村。地塊總占地面積45382.31m2(約合68.07畝)。地塊東至龍屯村,西至平安北街,南至龍屯村,北至長安路。該地塊原用地性質為農用地及村集體建設用地,目前已收儲為建設用地,地塊歷史上未進行過任何工業生產活動,地塊2011年之前地塊內北側為泊鎮龍屯村農用地,南側為閑置空地及部分住戶;2011年至2018年地塊內北側泊鎮龍屯村農用地部分區域建立村民自建房,南側為閑置空地,東側為住戶;2018年至2021年地塊內北側村民自建房拆除,南側建立臨建宿舍,東側仍為住戶;2021年至今地塊內北側為閑置空地,南側扔為臨建宿舍,東側住戶逐漸拆除;地塊內現狀北側為閑置空地,南側為臨建宿舍,東側龍屯村住戶基本拆除,存有建筑垃圾。本項目地塊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居住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泊頭市2022年第九批次2號地規劃用途為居住用地,需要開展土壤環境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確保滿足后續用地的要求。
2022年7月,泊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河北百潤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該地塊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在接受業主委托后,我單位立即組織技術人員對該地塊進行資料收集、現場勘查及人員訪談等工作,并在此基礎上,制訂了本項目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方案,以作為后續鉆探取樣、樣品檢測分析、數據分析整理的依據。2022年7月21日~23日及2022年9月1日~5日,我單位開展了本項目的現場鉆探采樣工作,采集的土壤及地下水樣品由河北百潤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實驗室進行化驗分析。取得檢測報告后,我單位針對檢測結果進行了統計和深入分析,并根據相關資料編制完成了《泊頭市2022年第九批次2號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相關要求對該報告進行公示。